关于征求对国家标准《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》及行业标准《火灾报警系统中无线通信功能的通用要求》等六项标准意见的通知
各位委员:
根据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,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开展了国家标准《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》、《防火门控制器》、《消防应急通信组网管理平台》、《火灾声和/或光警报器》、《防火卷帘控制器》和公安行业标准《火灾报警系统中无线通信功能的通用要求》的制定编制工作。目前,编制组已完成征求意见稿,现将征求意见稿上网征求意见,请各位委员登陆www.efire.cn网站下载相关征求意见稿的电子文档,并于9月25日前,将修改意见寄发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。
联系方式:技术发展部(六分委秘书处)024-31535958,13654056338,电子邮箱:wangyane@efire.cn,通讯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-20号甲,邮编:110034。
附件1:《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》(征求意见稿)
附件2:《防火门控制器》(征求意见稿)
附件3:《消防应急通信组网管理平台》(征求意见稿)
附件4:《火灾声和/或光警报器》(征求意见稿)
附件5:《防火卷帘控制器》(征求意见稿)
附件6:《火灾报警系统中无线通信功能的通用要求》(征求意见稿)
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